股票亏损索赔,证券维权,股票索赔,张云律师咨询热线:198 9587 9581
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ST奥康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资者可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5-17

2024年516ST奥康股票代码:60300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先生20243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8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9号),2024年4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2024年5月1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经查明ST奥康涉及的主要违规既是此前已经曝光的资金占用问题:2021 年至 2022 年,在奥康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 年至 2023 年 4 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王振涛处以300万元罚款等。

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绩报告,报告显示其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展现出强劲的适应力与战略转型成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86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12.05%,增幅稳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虽为-0.93亿元,但相比2022年亏损额大幅减少了2.8亿元,改善明显,显示出扭亏为盈趋势。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之前买入ST奥康,且在2023年4月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奥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微信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QQ咨询:2563154048

邮件咨询:2563154048@qq.com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张云律师网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  19895879581(微信同号)
传真:  025-68571899
网址:  www.51zqsp.com

微信咨询

友情链接: 张云律师博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诉讼部 中国证监会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 股票亏损索赔
Copyright © 2022 张云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站点地图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2021039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