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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已收到第一次被立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二次立案行政处罚还未下达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12

 2023年9月13日,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3007 号),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 号)。2023年9月1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

经查明,2019 年至 2022 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入新亚制程的一些关联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关联方归还贷款、缓解资金紧张情况。2019 年、2020年、2021 年和 2022 年,新亚制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254,047,900 元、450,000,000 元、984,694,000 元和 715,000,000 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9%、34.80%、68.40%和 49.66%,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亿众鑫达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根据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处以150万元罚款等。

根据新亚制程2024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61亿元,同比上升0.61%;归母净利润432.08万元,同比下降57.18%;扣非净利润798.87万元,同比上升30.76%;负债率50.73%,投资收益-0.06万元,财务费用884.43万元,毛利率10.32%。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针对第二次的立案行政处罚暂时还未下达,针对第一次立案索赔时间段暂定:于2020年4月28日至2022年12月26日之间买入新亚制程,且在2022年12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亚制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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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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