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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康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6-13

2024年6月12日,ST爱康(股票代码:002610)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 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6月5日,浙江证监局因ST爱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回答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有ST风险”提问时,直接回复“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风险”。对此,由于未充分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风险,相关回复不准确、不完整,ST爱康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

根据公司最新财报显示,今年一季报,ST爱康实现营业收入6.34亿元,同比减少49.00%,净利润-2.13亿元,同比减少753.50%,基本每股收益-0.05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2024年4月29日之前买入ST爱康,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爱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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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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