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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曾累计占用18亿资金遭收警示函 投资者可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7-01

2024年6月27日,杉杉股份600884)公告称,公司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等问题,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一、杉杉股份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通过采购预付款、工程预付款等方式占用杉杉股份资金情形,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计占用17.88亿元,上述2022年资金占用利息、2023年、2024年占用款项及其占用利息,杉杉控股已于2023年年报出具前全部归还。但杉杉股份未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前述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一是杉杉股份2023年1月3日支付给关联方宁波化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作为购房预付款、2023年4月3日支付0.7亿元作为购房税款,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杉杉股份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二是杉杉股份2024年1月25日支付给关联方上海君盛通达置业有限公司6亿元作为购房预付款,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杉杉股份未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也未按规定及时对外披露。

业绩方面,今年Q1杉杉股份实现营收37.52亿元,同比下降15.67%;实现归母净利润-7328.18万元,同比由盈转亏,上年同期公司净利为5.726亿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于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6日之间买入(杉杉股份(600884)并在2024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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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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