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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珠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以立即提起索赔诉讼

所属:正在征集   发布时间:2022-03-21

2022320日晚间,*ST广珠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2001 号),2022 19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广东监管局于2022 317 日印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号)。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广珠主要违规行为包括: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广东明珠在2016 年年报、2017 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9 年年报和2020 年年报中未披露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情况,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 月至月期间,广东明珠、明珠置地以预付工程款、预付投资款等形式,向养生山城等关联方提供资金,上述关联交易涉及金额6,100.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7%。广东明珠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广东明珠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ST广珠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前,*ST广珠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且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张坚力自201511月以来作为广东明珠实际控制人之一,指使相关主体从事证券违法行为并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广东明珠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如下:一、广东明珠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二、广东明珠在20211月至3月期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目前*ST广珠收到的是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预计证监会对*ST广珠的正式行政处罚不久后将会下达。投资者在起诉上市公司索赔时,也可以将上市公司实控人一同列为被告。暂定:于201739日至2021429日期间买入*ST广珠,且在20214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广珠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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