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亏损索赔,证券维权,股票索赔,张云律师咨询热线:198 9587 9581
当前位置:首页  >  正在征集

广东榕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或再次面临投资者索赔

所属:正在征集   发布时间:2023-03-24

新浪财经讯  2023年3月22日晚间,广东榕泰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对公司和原实际控制人杨宝生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6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2047 号)。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8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广东榕泰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为:一是广东榕泰 2021 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广东榕泰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这并非是广东榕泰第一次遭证监会立案,此前在2020年5月22日,ST榕泰第一次遭到证监会立案,并于2021年5月15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一次行政处罚下达后,随即有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诉讼,而目前广东榕泰将面临证监会的第二次行政处罚,预计第二次行政处罚下达后,广东榕泰将再次面临投资者索赔。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于2021年7月24日至2022年12月28日之间买入广东榕泰,且在2022年12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东榕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微信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QQ咨询:2563154048

邮件咨询:2563154048@qq.com

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相关信息


联系我们

张云律师网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  19895879581(微信同号)
传真:  025-68571899
网址:  www.51zqsp.com

微信咨询

友情链接: 张云律师博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诉讼部 中国证监会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 股票亏损索赔
Copyright © 2022 张云律师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站点地图 ICP备案编号:苏ICP备20210399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