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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信披违规被警示 投资者或可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19

2023年7月10日东方国信(股票代码:3300166)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连平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122号)。

经查明,东方国信存在以下问题:一、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存货未及时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存货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项目全额计提存货减值依据不充分个别费用核算科目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软件企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比率政策调整影响导致相关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二、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所投资的合伙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存在差错导致更正前的2020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内部控制不完善商机项目立项不够严谨风险把控不足个别项目结算报告传递不及时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东方国信涉嫌信披违规被警示,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1年4月28日至2023年7月9日之间买入东方国信,且在2023年7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东方国信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谈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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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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