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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9-02

2024年8月30日晚间,广汇物流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41002 号),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121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广汇物流涉及的违规为: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广汇物流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广汇物流发布2024年半年报,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8亿元,同比增长6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亿元,同比增长19.00%;其中,能源物流业务实现营收11.58亿元,同比增长94.42%。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广汇物流,且在2024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广汇物流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胜诉案例:我们代理的大部分案子都是胜诉获赔的,比如:三维丝(调解)、山东墨龙、方正科技、方正证券、尔康制药、三房巷、大东南、昊华能源、仁东控股、华泽、长园集团、飞乐音响、风华高科、广东榕泰(调解)、亿晶光电、金正大、ST巴士、ST慧球、上普、天神娱乐、ST中安、欢瑞世纪,这只是部分名单。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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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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