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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3-08-09

     202388日晚间,新亚制程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5 30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3007 )2023 8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 号)。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9 年至 2022 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入新亚制程的一些关联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关联方归还贷款、缓解资金紧张情况。2019 年、2020年、2021 年和 2022 ,新亚制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

254,047,900 元、450,000,000 元、984,694,000 元和 715,000,000 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9%34.80%68.40%49.66%,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亿众鑫达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

事实上,在新亚制程遭证监会立案之前,早在20221226日,新亚制程及原控股股东就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监管措施书已经揭示了上市公司费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此后,新亚制程于 2023 1 20 日发布《关于非经营性往来款归还完毕的公告》,称截至当日,公司已经收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 626,310,000 元以及利息 24,742,300 元,相关往来款项及其利息已清偿完毕。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新亚制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准备索赔。暂定:于2020428日至20221226日之间买入新亚制程,且在202212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新亚制程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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