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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必康三年三次遭立案 第一次行政处罚索赔案件正在执行中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3-04-17

        2023415日午间,*ST必康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3 4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92023002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 2023 4 15 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于 2023 4 1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92023003 号),因李宗松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进行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ST必康遭证监会立案,已经是三年左右时间内,*ST必康第三次被证监会立案,三年左右时间三次遭证监会立案这在A股资本市场上也是十分罕见的。在414日交易所已经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立案调查信息,当日董事会秘书李军提交了辞职信。临近年报只有五天董秘离职,公司信披违规再次被立案,延安必康保护壳或将成为泡影。

此前*ST必康第一次被立案的行政处罚下达后,投资者索赔随即启动,目前不少投资者索赔案件胜诉后已经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而第二次立案由于行政处罚的内如仅仅只针对定期报告未能及时发布,违规内容较为轻微,因此投资者胜诉的概率很低。此次再遭证监会立案,如果行政处罚下达违规较为严重,*ST必康恐再次面对投资者的索赔诉讼。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针对此次立案,暂定:于2023415日之前买入*ST必康,且在20234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必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针对第一次立案且行政处罚已经确定胜诉的时段为:于2016426日至2020325日之间买入*ST必康,且在202032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必康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目前该时段的诉讼时效仅剩余几个月。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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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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