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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物流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投资者可索赔

所属:权威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12

2023年7月4日,河南新宁现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13)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号)。

经查明,新宁物流及相关责任人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录。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伪造合同虚构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95,858,939.32 元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9,261,561.57元前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新宁物流2023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12亿元,同比下降44.54%;归母净利润-4491.8万元,同比下降1766.07%;扣非净利润-4954.5万元,同比下降343.47%。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新宁物流(300013 )可以索赔时间暂定为:20194252022年12月30日之间买入新宁物流(300013 )并在20221230日及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亏损投资者。

想参与证券诉讼的投资者可以准备以下材料,参与证券诉讼: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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