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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索赔投资者获得胜诉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所属: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22-01-20

 近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藏格控股索赔案件下达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了胜诉!

  虽然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投资者的索赔诉求,但是法院在判决时还是扣除了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案件索赔的赔付率并非是100%。此次判决为藏格控股索赔案件的一审判决,预计后续藏格控股可能会提起上诉,案件还需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之后,才能算尘埃落地。

  根据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藏格控股索赔条件为:2018428日至2019622日期间买入藏格控股,并于201962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藏格控股造成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考虑到案件一审已经胜诉,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索赔。

 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联系张云律师:198 9587 9581  134 5191 2910

 

一、准备材料

(1)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者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交易所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确认单;

将上述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198 9587 9581    134 5191 2910

江苏南京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二、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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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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